對進入樓市資金的規范,監管層幾乎開啟了一周一重申的節奏。11月8日,上海銀監局發布公告稱,日前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風險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轄內商業銀行嚴格執行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全面加強個人住房信貸風險管理。除了此前一直強調的嚴查首付款資金來源之外,對于“假離婚騙貸”的現象,上海銀監局此次也正式提出,銀行需加強對共同還款人、離異人士、財產分割情況的審核。
在這一輪全國范圍的樓市去杠桿過程中,銀行限貸的政策被傳出多種版本,其中,對長期以來存在的“假離婚騙貸”做法,市場接連曝出消息稱,多地銀行出手,“對離婚不到半年的申請不予受理”、“申請人離婚不足一個月銀行不放貸”等說法層出不窮。不過不少銀行都給予了澄清,并沒有直接對此類申請人直接停貸,只是審查更為嚴格。
此次上海銀監局的《通知》也提到這一細則。據《通知》要求,轄內各商業銀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借款人資質和收入真實性的審查,對有意規避限購、限貸等相關規定的借款人,要按照審慎經營原則從嚴審查。原則上應以借款人家庭為單位從嚴評估其還款能力,加強對共同還款人、離異人士、財產分割情況的審核,從嚴審查共同還款人為前配偶、成年子女、(雙方)父母,以及離異雙方財產分割不清晰的貸款業務。
此外,《通知》還提出,轄內各商業銀行要嚴格審核借款人信用記錄。如發現申請人有在他行查詢個人住房貸款征信記錄的行為,要進一步掌握申請人是否存在申報材料不真實、重復申請個人住房貸款、在他行審核未通過等情況及其原因,從嚴審批貸款。對逾期記錄超過一定次數,或歷史逾期時間較長、金額較大的借款人,從嚴審慎發放貸款。
在監管層反復強調的首付資金來源問題上,《通知》提出,轄內各商業銀行要嚴格執行首付資金真實性檢查要求。完善審查手段,嚴格審查借款人首付款資金來源。防止借款人通過個人消費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信用卡透支、P2P、小額貸款公司、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等渠道違規獲取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資金,不得利用信托公司等通道直接或間接為各類機構發放首付貸提供資金支持。
(來源:北京商報)